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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代保险业务大致上有以下几种一般分类:
(1)按实施形式分类: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原则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为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2)按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又分为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最初达成的保险。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又称分保。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共同保险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损失。
(4)按保障的主体分类: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是使用一份总合同(Master Contract)向一个团体的许多成员提供的保险,一般用于人身保险。个人寿险是指个人为满足自己和家庭需要而购买的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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