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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1.格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 (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 ××× (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  
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 ……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 
   2. …… 
   特此申请。  
     此致  
××× 人民法院  
                     申请人: ××× (签字或者盖章)  
× 年 × 月 × 日  
                 2.说明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文书。它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者  
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包  
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凡是在起诉以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是诉前保全;在诉  
讼过程申请保全的是诉讼保全。诉前保全的条件是:必须是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  
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权益遭到极大损害的;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  
提出申请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案件必须  
具有给付内容,即属于给付之诉;必须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行为,使  
判决有可能不能执行的;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的程序是: ① 申请。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  
否则,法院可以驳回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  
② 财产保全的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  
讼保全如果是情况紧急的,也应48小时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  
执行。 ③ 财产保全裁定不得上诉,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可以申请  
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④ 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如果被申请人  
提供担保、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未起诉的或者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况出现时,  
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填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① 要求写明保全的理由,即为什么保  
全; ② 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有可能拒绝保全请求; ③ 要求  
提供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否则法院无法执行。  

 
  (责任编辑:黄林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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