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如何调解,调解技巧,调解项目,调解内容,调解方法,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
  交通法规 苏新规 事故诉讼 事故调解 伤残评定 典型案例  
责任认定 保险理赔 工伤竞合 交通肇事 理论研究 委托代理 免费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事故调解
 
调解书包括的内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 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 责任认定;
(三)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 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责任编辑:黄林奎律师)
   
   
       
 
友情链接网站律师来访线路版权说明免费咨询| 
【南京交通律师】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37号(区法院对面)江苏南京同安宁律师事务所  邮编:211100
【南京交通律师】黄林奎律师咨询电话:13912981105、025-52136336
【南京交通律师】黄林奎律师联系方式:huanglk_lawyer@sina.com  MSN:huanglk_lawyer@hotmail.com  
【南京交通律师】本网站以普及法律知识为目的,系公益性学习交流之网站,不从属于任何机构     
交通事故调解书,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南京交通事故律师,江苏交通律师网,江苏交通事故律师,南京江宁交通事故律师,
调解方案,调解期限,调解人员,调解,受害人,调解当事人,调解不成功,诉讼,起诉,法院,赔偿项目,南京交通律师网,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如何调解,调解技巧,调解项目,调解内容,调解方法,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
残疾程度,鉴定机构、鉴定部门、南京医科大学法医鉴定处,鉴定委员会,鉴定人员,鉴定人员名册,不构成伤残,